关于上报在监工地监理人员情况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监理在监工地的高温慰问工作,增强监理从业人员的归属感,将关心关爱员工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请在2023年5月25日前,上报相关在监工地信息(见附件)发送至邮箱:376032861@qq.com;联系人:潘晓暑,联系电话:13586984651。逾期不予补报。
二、上报要求:
1、在监项目必须在主体施工阶段;
2、项目部监理人员不超过8人;
3、每单位限报一个在监工地;
三、具体走访时间、走访形式另行通知。
金华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
2023年5月17日
关于上报在监工地监理人员情况的通知2023.5.1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