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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建筑领域“护航攻坚”安全生产5月份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1.06.21

关于建筑领域“护航攻坚”安全生产5月份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15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各县)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各相关责任单位: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全是建筑领域安全 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于202125日-31日组织5个检查组开展第一轮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一是检查了县(市、区)主管部门的履职情况。检查组听取了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落实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事故、全面风险普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汇报,查阅工作部署资料。二是检查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实地随机抽查4份、责令全面停工通知书23份,发现隐患320条。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都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较好履行了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大部分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总体有了较大提升,安全管理制度基本落实到位。但也发现仍然有部分企业和项目部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思想、行动上不够重视,自查自纠力度不够,或者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等现象。

二、主要问题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薄弱。部分工地楼面临边、预留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个别工人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带;落地式卸料平台、操作平台未按照方案进行搭设并组织验收。

二)支模架、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部分项目专项方案审批程序不齐全;立杆悬空;落地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偏少;纵、横向扫地杆、水平杆缺失;模板支撑立杆间距未严格按照方案设置;脚手架内挡防护局部缺失。

(三)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工地楼面临边、预留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个别工人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带;落地式卸料平台、操作平台未按照方案进行搭设并组织验收。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隐患。个别建机一体化企业日常检查、维保、月检记录与实际不符,对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流于形式;塔机附墙装置随意变更;个别起重机械未经检测即投入使用。

三、典型案例

(一)金华进荣针纺有限公司8#厂房项目(金东)

建设单位:金华进荣针纺有限公司,项目负责黄建红

拟处理责任单位金华实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蒋良清

主要问题:抽查项目经理未到场履职。基坑边坡塌方且无基坑支护方案。基坑边坡安全防护不到位。电缆泡水,未按要求敷设。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相符,脚手架基础积水严重。出入口未设置安全通道。施工场地未进行有效隔离。支模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塔吊未提供检测合格报告。

(二)金华置信产业园项目(开发区)

建设单位:金华置信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吴维民

拟处理责任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建明

主要问题:高空作业吊篮未检测,违规使用。现场采用木梯作为登高操作架。木料堆场无灭火器。高危场地未隔离。脚手架基础积水严重,无排水措施。落地式卸料平台与方案严重不符,超载严重。现场消防设施与方案严重不符,消防设施基本未配置。

(三)浙江用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兰溪)

建设单位:浙江用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徐燮棠

拟处理责任单位浙江展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赛娟

主要问题:通道口防护棚未搭设。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且水平安全网未设置。物料提升机未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施工现场未提供任何施工方案。外脚手架连墙件未按要求设置到位,内封闭未设置,架体顶部违规利用架体悬挑。该项目无委托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提供相关职称证明。

(四)年产6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婺城)

建设单位:浙江金匠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郑维均

拟处理责任单位金华新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美霞;浙江金华金亿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周定军

主要问题:外脚手架违规悬挑卸料平台,连墙件未按要求设置到位。高大支模架未提供验收记录,当日安全日志无旁站记录,盘扣件未提供复试报告。塔吊:抽查到两处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起重量限制器处钢丝绳防脱无效;回转限位无效;塔机安装或加节顶升时项目部无旁站记录。

(五)浙江蓝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宿舍楼、门卫项目(义乌)

建设单位:浙江蓝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陈建平

拟处理责任单位义乌市煜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骆玉宝

主要问题:外架连墙件数量不足。电梯洞口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存在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支模架存在立杆悬空、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现象。塔吊附墙架长度超过说明书要求,且弯曲、变形。塔吊附墙架与主体结构固定螺栓少于规范要求。塔吊回转机构标准节螺栓松动。

(六)浦江县平安中心幼儿园项目(浦江)

建设单位:浦江县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费黎珍

拟处理责任单位浙江浦江龙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焊玮;浦江县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陈金松

主要问题:地下室顶板超重梁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和进行专家论证。钢管、扣件、安全网未按要求进行抽样复试。落地式卸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方案,未设置限载牌。支模架现场搭设采用钢管扣件式与专项方案采用盘扣式不相符。监理单位未编制外架、支模架实施细则。起重机械无租赁合同、月检、周检和维修保养记录。

(七)永康世雅建筑工具厂年产6.97m层高未单独编制高大支模架施工方案。外脚手架一层未设连墙件,整个架体未设脚手片,架体内侧无临边防护,架体端部开口未进行封闭。支模架未按方案进行搭设。物料提升机无安拆方案,私人进行安装后未进行检测即投入使用。施工现场与已建厂房未进行隔离。

(八)浙江航涛工贸有限公司1#厂房项目(武义)

建设单位:浙江航涛工贸有限公司,项目负责徐峰

拟处理责任单位:浙江然星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曹小倩

主要问题:一层七米层高未单独编制高大支模架施工方案。外脚手架连墙件数量偏少,架体基础未硬化,架体端部开口未进行封闭。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未带安全帽;施工现场与已建厂房未进行隔离。现场项目经理未到岗,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园等人与备案人员不符。塔吊检测报告现场未提供,维保记录未提供。

(九)浙江众天饰品有限公司厂房二工程项目(东阳)

建设单位:浙江众天饰品有限公司,项目负责陈志康

拟处理责任单位浙江众天饰品有限公司,项目负责陈志康

主要问题:脚手架脚手片未满铺,安全网缺失严重,立杆悬空部位斜撑搭设不符合要求。支模架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缺失严重,立杆间距与方案不符,支模架与脚手架有混搭现象。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未对支模架进行检查。架子工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地下室安全通道处无安全防护棚。塔机安装方案无针对性,现场作业无信号工指挥。

(十)悦龙苑项目(磐安)

建设单位:浙江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盛端舟

拟处理责任单位浙江五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蔡美中

主要问题:脚手架内封闭缺失,脚手片未满铺,转角处立杆缺失,采光井、电梯井未采用双立杆,无公司检查记录。地下室支模架未组织验收,后浇带支模架未单独搭设。主体支模架纵横向扫地杆、水平杆缺失,局部位置立杆悬空。塔机起升钢丝绳断丝断芯,高度限位器未调整,安装方案无针对性,验收程序不规范,塔机基础积水严重。

四、处理意见

(一)对典型案例项目经理和总监进行信用扣分,分值2分,有效期1年。

(二)对典型案例涉及责任主体进行立案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齐抓共管,强化源头管控。各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要综合施策,充分运用各类手段做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尤其要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二)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违法追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敷衍应付的责任主体,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禁入市场、暂停执业、暂停办理后续手续、差异化检查管理等手段予以整顿,对涉嫌违法的要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行政处罚。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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