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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监理企业内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2020年6月17日)

2021.06.11

关于开展监理企业内部自查自纠活动的

通知

在金各监理企业:

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提高企业对项目监理部的自控水平,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要求,提升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经分会理事会讨论,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决定开展监理企业内部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开展监理业务的各工程监理企业(含外地进金企业)应自行组织力量,采用我分会制定的《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检查评定表》(以下简称《检查评定表》,表式详见附件一)和《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检查评定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表式详见附件二),对本企业正在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并督促项目监理部及时整改。

二、为了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请在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企业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评定表》、《汇总表》采用送达、或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邮箱:3102007568@qq.com)等方式报送我分会。上月本企业所有项目均因停工或其它因素未实施现场监理的,可不报送《检查评定表》及《汇总表》,但应报送各项目情况说明。

三、我分会对各企业上报的材料不予公开,也不据此针对具体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作公开评价。

四、各工程监理企业应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检查评定表》及《汇总表》。对按本通知要求坚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材料的,我分会将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材料及上报虚假材料的,我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结果抄送至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其作为行业自律重点检查对象。

五、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各企业报送的自查材料,每月组织专家随机现场抽查,抽查结果记入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结果。具体计分办法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文为准。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检查评定表.doc

附件二:《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检查评定汇总表》.xlsx

附件三:关于开展监理企业内部自查自纠活动通知.pdf



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监理分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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