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1
第十一期行业自律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我分会《关于开展监理企业内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金建监协【2020】6号)要求,我市各监理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按要求上报检查结果。现对2021年5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文件要求上报检查材料的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33家监理企业(名单见附件1)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时上报检查材料的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分公司等33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名单见附件2)。对通报表扬的企业,在年度优秀监理企业评选中,给予2分/次的加分,对通报批评的监理企业,在年度优秀监理企业评选中,给予3分/次的扣分。